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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在蚌埠市召开
发布日期: 2012-06-01   信息来源:
安徽省“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在蚌埠市召开


安徽省“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会场

    2012年5月26日,由团省委、省司法厅、省青年联合会共同发起的安徽省“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在蚌埠市召开。团省委书记李红、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孙建新、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明、蚌埠市委副书记方志宏等领导,各市团委、司法局负责同志,各监狱、省未管所负责同志,省青联副主席、常委、各届别主任、秘书长等领导近200人出席会议。安徽省“阳光关爱”行动发起人、全国青联委员、省青联副主席、中环集团董事长余竹云出席了省青联届别主任、秘书长会议。受余董事长委托,集团党总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汪本银参加了“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和相关活动。


   
                  
省青联届别主任、秘书长会议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复杂的家庭环境和特殊的成长经理,他们的生存、发展状况令人担忧,急需社会的关心、关怀和关爱。

 

     

2007年5月22日,余竹云董事长(中)在“中环竹云助学基金”成立仪式上讲话
   


2007年5月22日,“阳光救助计划”首批助学金发放仪式


为关爱这一特殊群体,2007年5月,由中环集团董事长余竹云率先发起,捐助50万元成立了“中环竹云助学基金”,实施“阳光救助计划”,启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救助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上学。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项救助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希望工程救助基金。“阳光救助计划”实施5年来,已有1000多名服刑者家庭子女受益。“中环竹云助学基金”救助的深远意义,已不仅在于帮助服刑人员家庭孩子学习成才,更在于帮助维护服刑人员的家庭稳定,感化促进犯罪服刑人员积极改造,为他们今后出狱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创造条件,重建信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目前,“阳光救助计划”,已由1名企业家率先发起转变成众多有爱心的企业家和人士参与、由在合肥市开始转变成向全省各市推进的“阳光关爱”行动。余竹云董事长的大爱义举,产生了积极的标杆示范效应,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形式的成功探索和重要举措,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
在“阳光关爱”行动推进会上,团省委书记李红讲话。她阐述了开展“阳光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指出开展“阳光关爱”行动是全省各级共青团和青联组织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委张宝顺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新的历史时期共青团切实履行基本职能的必然要求,是青联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新的平台。她希望各相关单位凝聚共识,完善机制,加强合作,深入推进工作开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孙建新强调说,“阳光关爱”行动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社会管理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随着“阳光关爱” 行动的不断深入,必将为和谐社会建设注入一种全新的推进力量。
据了解,团省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等单位决定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有服务需求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实现全覆盖。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基金、做好两个结对、动员三种力量、开展四项关爱,即:建立 “阳光关爱基金” ;以省青联界别为单位与全省各监狱结对,同时,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结对;动员共青团干部、青联委员等团青力量,司法行政、监狱管理、律师、心理咨询等专业力量和企业家、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困难帮助、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亲情交流四项关爱活动。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阳光关爱”行动的温暖阳光,必将照进服刑人员的心灵,温暖服刑人员的心,唤醒他们的良知,感化、促进、帮助他们在心中永远留住春天的美景,念念向善、念念向生,积极改造,自觉改造,加速改造,使他们早日重新回归社会,拥抱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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